企业外债备案操作手册
一、前期准备
了解政策与法规:
深入阅读并理解《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与企业外债相关的法律法规。
特别注意政策调整,如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等。
内部审议:
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跨境融资项目。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企业基本信息。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详细信息。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签署承诺书。
其他相关材料,如外债合同或协议、资金用途说明、偿债资金来源说明等。
二、提交备案申请
提交方式:
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企业和金融机构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提交时间:
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三、备案审核
形式审查:
政务服务大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复查受理:
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内容审查:
重点关注企业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外债资金用途等方面。
如有需要,可能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进行澄清。
四、获得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发放: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备案证明,作为后续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的必要条件。
证明领取: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
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五、外汇登记与资金操作
外汇登记:
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资金操作:
完成外汇登记后,企业可以依法进行资金的汇入和汇出操作。
六、后续报告与管理
定期报告:
企业需按照备案内容使用外债资金,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按时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包括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进行评估和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
信息透明度:
企业应保证高度的信息透明度,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相关的财务信息和债务状况。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各地外汇管理局的具体要求而略有不同。建议企业在办理外债备案前,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咨询新的操作指南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