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跨境企业进行 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时,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 ODI 备案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一、适用范围
ODI 备案是指国内企业、团体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二、核准与备案的范围
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以及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等需限制企业投资的国家和地区等;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以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敏感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三、申请条件
投资主体需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如果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且净资产回报率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四、备案流程
ODI 备案涉及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局三个部门,整体流程大致如下:
发改委预审:向发改部门提交项目提案,完成法律文件签署,待部门审批或备案,随后获取核准函或备案通知。
商务部核准与颁证:在商务部门完成备案或审批,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需在证书获取后两年内执行境外投资计划。
外汇管理局备案:涉及外汇交易时,须受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超过 500 万美金,需向外管局报告。通过审核后,企业将获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五、所需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填妥的境外投资申请表;
投资实体的合法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
公司董事会的正式决议或出资决定;
体现投资主体及外方合作伙伴资产状况、运营及信用的审计报告;
对于投标、并购或合资项目,需提供中外双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按照相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
需注意,ODI 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地区规定以及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 ODI 备案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与当地的商务部门、发改委、外汇局等相关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或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以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同时,备案企业所提交资料应真实有效,并提前了解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或向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