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企业外债备案登记指南吉林企业外债备案登记指南吉林企业外债备案登记指南
以下是一份吉林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的指南:
一、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
吉林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 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三、办理条件
企业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
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办理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债规模、期限、利率、用途等。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经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外债资金使用计划和用途说明。
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征信报告。
如有担保,提供担保合同或意向性文件。
还款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提交申请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填写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与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
领取备案证明
审核通过后,企业领取《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外债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债管理规定。
企业应按照备案登记的内容使用外债资金,并按时偿还外债本息。
如在外债备案登记后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新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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