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重庆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
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
外债合同正本: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
中资企业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等;
外商投资企业材料: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相关表格:《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汇局提供);
其他材料: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备案登记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2。同时,企业在申请外债备案登记时,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2。此外,国家政策或管理体制发生重要变化时,备案要求可能会相应调整1。
以下是一些可能额外需要准备的材料4:
企业基本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现在多数已合并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相应的企业组织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需复印并加盖公章);
资金用途证明文件:资金用途说明,明确阐述外债资金的用途,企业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以证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债权人信息:债权人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明(如为外国公司,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文件)、债权人的海外银行账户信息(如有);
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身份证明(如有):担保合同正本、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其他财务及法律文件: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需由会计人员审计、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其他补充材料: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如有)。
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企业在办理前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沟通,以确保准备充分并顺利完成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