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流程如下:
确定投资项目性质:
中方投资额在 3 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企业经威海市商务局转报山东省商务厅备案。
中方投资额在 3 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企业经威海市商务局转报山东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审核后报商务部同意后备案。
若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实行核准管理,企业需直报商务部合作司办理
网上注册与填报: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注册(具体可查询企业端手册),选择对外投资信息管理业务应用,在线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并提交,并购项目还需在线填写《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提交。同时,企业需在系统内上传材料扫描版。
提交纸质材料(根据情况):
境外企业备案上传资料:
境外机构备案上传材料:
《境外机构备案表》(系统里填写上传,打印加盖公章系统上传)。
营业执照复印件。
设立境外机构的内部决议。
设立境外机构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它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境外投资备案表》(系统里填写,打印加盖公章系统上传)。
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它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审核与备案:
威海市商务局审核:威海市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等。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商务局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
转报与上级部门审核(如有需要):根据投资金额,若需经山东省商务厅或商务部审核备案,威海市商务局将相应材料转报。上级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备案相关文件或证书。
领取备案结果:
备案通过:企业收到备案结果通知,若备案申请被批准,可继续进行境外投资。同时,应及时到境外当地使馆经商处报到,并按要求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传报到回执,还需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及时在该平台填报月报和年报统计数据。
备案不通过:若备案申请被拒绝,商务局将说明拒绝理由,企业可根据告知的途径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
整个备案流程中,企业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履行各项程序和义务。不同投资项目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存在差异,企业可提前与相关商务部门沟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