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细节把控与要点梳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详细内容:
一、总体要求目的与依据:为促进企业境外融资健康有序开展,提高中长期外债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范外债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
二、外债规模和用途合理调控: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合理调控企业外债总量与结构。
聚焦主业:企业外债资金使用应聚焦主业,有利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禁止行为: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
三、审核登记程序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审核流程:
企业通过境内控股企业总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文件。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
变更与撤回: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特定情形确需调整的,企业应提出变更申请。申请过程中,如需撤回审核登记申请,应及时提交撤回申请。
四、事中事后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应于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违规处置:进一步明确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置,构建多层次的市场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做好合规性审查,将事中事后监管与事前审核登记更好衔接。
五、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优质企业支持:对于优质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能给予专项审核简化流程等支持措施。但优质企业仍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政策衔接:新的管理办法与现行管理实践保持一致,并细化明确了企业外债管理范围和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把控与要点梳理还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新政策要求进行。如有需要,咨询北京金九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