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前需要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准备工作:
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企业应详细了解关于外债备案登记的政策、法规和流程。这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等。
评估自身条件:企业应确保自身符合发行外债的基本条件,如信用记录良好、外债资金用途符合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资信情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等。
准备必要的文件和材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企业需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备案登记。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附纸质版,原件1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模板可在“文件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包括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发行人、担保人(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请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登录网上系统进行登记: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提交纸质版材料:在完成网上登记后,企业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关注备案登记结果:备案受理机关将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含补正时间)出具备案登记结果。备案结果信息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或总行等。
建立外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和企业,应建立本地区或本企业的外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并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外债使用基本情况。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准备工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在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