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香港设立公司,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公司名称:需要提供中英文名称(或者仅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要以繁体书写,英文名称以“Limited”结尾。并且名称要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查册,不能与已有的公司名称重复,也应避免包含一些受限制或敏感的词汇。
经营范围:用繁体中文或英文表述经营范围。除了需要特别牌照的行业(如银行、保险等),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基本不受限制,但要注意表述内容符合规定的字数要求,中文字数含标点符号通常在30字以内,英文字母含标点符号在60字以内。
股东及董事身份证明:
股东:至少一名年满18周岁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是法人股东,需要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等文件,以证明其合法成立和存续。
董事:至少有一名董事,须年满18周岁,无国籍限制。需要提供董事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及董事签名:需要提供股东及董事的签名。
股东及董事手持身份证自拍:因政府需确认是否本人同意办理此业务,所以需要提供股东及董事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自拍。
股权分配文件:如果有多名股东,要明确股权分配比例,通常以书面文件说明,如股权分配协议等,作为注册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住址证明:需要提供董事的住址证明,如水电费单、银行对账单等(一般近三个月内的),上面有董事姓名和住址信息,以证明其居住地址。
注册资本声明:虽然香港公司标准注册资本为1万港元,且无需验资,但需要在注册文件中注明注册资本金额。可以是现金、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
注册地址证明:需要一个香港本地的注册地址。如果是自有物业,提供物业的产权证明;如果使用秘书公司提供的地址,秘书公司会提供相关的地址证明文件作为注册支持文件。
法定秘书文件:需要委任一名香港本地的法定秘书,秘书可以是自然人(香港性居民)或者法人(在香港注册的秘书公司)。若是秘书公司,需要提供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法定秘书资格。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股东和董事的通讯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以及公司股权架构图等其他资料。这些文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新规定或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或服务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