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包括合法设立、成立时间、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等。其流程为提交备案申请、审核备案申请、备案登记等。
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合法设立:企业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成立时间:一般要求成立满一年,以便能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但新成立的海南公司等特殊情况除外。
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要能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
盈利要求: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0%。
符合定义: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真实性承诺:需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提供详尽的项目背景说明、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行业限制:不能属于限制或禁止的行业清单,如房地产、酒店业、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金融类等敏感行业。
合规性要求:境外投资需符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损害与有关国家关系,不违反国际条约、协定,不出口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天津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提交备案申请:企业需要向天津市商务局提交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项目信息、投资金额、投资方案等。
审核备案申请:天津市商务局将对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资质、投资项目的合规性、投资金额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
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天津市商务局将对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并颁发《境外投资备案证书》。
监督管理: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需要按照备案登记的内容和规定进行经营管理,并定期向天津市商务局报告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