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具体要求
一、股东和董事要求
股东要求:
数量:至少需要1位股东,zui多可以有50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即公司股东)。
年龄:所有股东必须年满18岁,并拥有合法证件。
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所有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住址证明:可能需要提供住址证明文件,如水电费单、煤气单等。
董事要求:
数量:至少需要1位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zui少为1人,但没有zui多人数的规定。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但如果是自然人董事,必须年满18岁,并且具有任何国家的合法居民身份。
独立性: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名董事不得兼任该公司的公司秘书。
无负面记录:董事需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声誉,不能存在与公司成立、管理或清盘有关的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注册资本要求
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通常为1万港币起,无需实际验资,注册资金不体现在注册证书上,只显示与法团成立中及周年申报表格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注册资本金超过1万港币,转股时会产生印花税(2.6‰)。
三、注册地址要求
实际地址:注册地址必须是位于香港的实际地址,不能是邮政信箱地址。这个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和银行等机构的通信和通知。
接收能力:该地址必须能在办公时间内接收通信及通知,确保公司和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
变更通知:如果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公司必须向香港商业登记处提供书面通知,并在地址变更后的1个月内提交。
四、法定秘书要求
委任要求:每一家香港注册公司都需要正式委任一位公司秘书。该秘书可以是香港居民,也可以是在香港拥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的法人团体。
职责:公司秘书负责确保公司合规运作和良好的公司治理,包括保存公司法定记录、递交年度申报表、准备和呈交公司注册文件等。
五、其他要求
公司名称:需要提供一个符合香港注册条例要求的公司名称,中文名称需为繁体字,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以“Limited”结尾。
经营范围:需要明确公司的业务性质或经营范围,但一般没有太多限制。
注册费用:必须交付所有香港政府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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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37713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