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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鉴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外国人来华申请签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可能因签证种类以及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签证类型所需的基本材料:

 

1. 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 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

3.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系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除上述通用材料外,不同签证类型还需提供相应的支持性申请材料,例如:

 

- F字签证(访问签证):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个人邀请需附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往返机票及酒店订单;

- M字签证(商务签证):

- 中国境内贸易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且有法人签名的中、英文邀请信,内容包含邀请人身份信息(应与护照信息完全一致)、公司的完整信息(邀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等)、入境停留期(自 x 月 x 日到 x 月 x 日,通常停留期不得超过30日)、费用由哪方承担的说明;

- 清晰的邀请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受邀方公司营业执照或英文版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信原件,需包含邀请人身份信息(应与护照信息完全一致)、公司的完整信息(邀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等)、加盖公章且有法人或人力专员签名;

- 加盖印章的,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原件;

- L字签证(旅游签证):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如旅行社)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食宿安排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Q1字签证(团聚签证):

- 家庭团聚事由:

-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内容包含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 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居留证复印件;

-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 寄养事由:

-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件退申请人);

- 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 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 S1字签证(私人事务签证-长期):

- 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内容包含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 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 S2字签证(私人事务签证-短期):

- 短期探亲:邀请人(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内容包含被邀请人个人信息、访问信息、邀请人信息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 私人事务: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 G字签证(过境签证):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 J1字签证(记者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J2字签证(记者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Z字签证(工作签证):具体材料可参考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办理事项清单合集;

- D字签证(居留签证):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建议在申请签证前,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签证中心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了解具体的签证要求和流程,并根据个人的来华目的选择相应的签证类型,准备齐全所需材料,以确保签证申请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化,还需关注新的签证政策和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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