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大致如下:
一、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办理端口为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二、申请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下载);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国有企业需要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投资许可文件。
企业提交的上述相关复印件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线上操作流程
参照《境外投资管理应用企业端操作手册 V2.0 版》。
四、办理时限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初审转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审核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书邮寄至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商务局通知企业领取证书。
六、设定依据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
七、取得证书后的后续工作
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主体在主管部门(商务、发改)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到所在地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并领取业务登记凭证,才能办理资金汇兑等后续业务。
需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投资项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同时,境外投资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得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且投资项目应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其相关管理办法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暂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