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湖南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一般操作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关专ye机构: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报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证明、外债发行方案(包含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借款合同、相关决议文件等。同时,企业还需对自身的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确定申请主体:企业应当由企业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
网上登记: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并按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将纸质版材料同步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材料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复查: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审核与批准: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等方面。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经过审核后,若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678。
备案结果通知: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
资金使用与后续管理:企业在获得备案证明后,可按照备案计划进行外债融资活动。在整个过程中,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债规模、结构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确保融资活动合规合法。同时,企业应在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
企业需注意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外债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同时,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以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
此外,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以及专ye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7。
以“内保外贷”模式开展的外债受发改委规范。境外母公司拟在境外举借私募债,由境内子公司和孙公司为该贷款提供1年期以上跨境担保的,需办理企业外债审核登记。
针对中长期贷款,企业外债信息报送表中的主要承销商可写贷款方。
2023年2月10日前根据2044号文取得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的中长期外债项目,企业根据2044号文已获得的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依然有效,无需因56号令施行而重新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企业应按照发改委针对外债的有关要求遵守外债风险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
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或咨询专ye的金融、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