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辽宁沈阳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的一般流程:
准备申请资料:
境内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基本资料;
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投资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意向书等;
投资主体关于境外投资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境外投资风险评估报告等。
发改委备案:
向沈阳市或辽宁省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申请项目备案或核准(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确定)。
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审批:
持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向沈阳市或辽宁省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境外投资申请。
商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投资主体资格、投资项目真实性等,审查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
取得商务部门的批准后,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外汇管理局审核相关资料后,为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企业可根据登记情况进行资金汇出等操作。投资金额500万美元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行业、投资目的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商务、发改、外汇管理等部门,或寻求专ye的咨询机构协助,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同时,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备案申请。
此外,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建议与相关部门详细沟通交流,以便准备具体材料。以下是沈阳市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一些相关信息,供你参考:
办理流程: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需注册后登录);
在线填报《境内主体信息表》和《境外投资备案表》;
PDF格式扫描、上传所有备案材料。
申请材料(新设):
《境外投资备案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其他材料(如:境外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国资委备案材料、产业布局与投资监管平台截图(国有企业)。
注: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只需提供1、2、3、4项。
申请材料(并购):除上述新设备案材料外,还需提供: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尽职调查报告。
申请材料(变更):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变更后的企业章程。
增资扩大项目规模或开展新项目、zui终目的地变更的,还需提供:
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委托大股东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的意见书;
外汇汇款凭证;
其他材料(如:境外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变更后的《境外投资备案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附《工商变更核准单》;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其他材料(如:《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境外投资业务情况、近期统计报表截图、视情提供变更后的境外注册文件等)。
非实质性变更(包括投资主体名称变更、境外企业名称变更、出资币种变更、出资方式变更、投资路径变更、既作为投资路径又真实开展经营业务):
实质性变更(增减资、股权变更、投资主体变更、行业变更、经营范围变更、zui终目的地变更):除上述非实质性变更备案材料外,还需提供:
另外,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流程可能因不同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提高备案申请的成功率。如果对具体流程或材料要求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专ye服务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