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在新加坡注册公司的申请条件
福建企业在新加坡注册公司,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公司名称:必须是英文名,目前不接受中文名注册,且不能与已存在的公司名称抵触,名称通常以“pte. ltd.”结尾;
董事要求:公司的董事会可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但必须至少包括一名本地董事。本地董事指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jiu居民或持有新加坡创业准证的外国企业家;
股东要求:可为自然人或公司,没有国籍限制。如果是公司入股,可能无法享受某些新企业扶持政策;
公司股权结构及分配:每家公司可以任命多个股东,企业需要每年提交年度审计;
注册资本:没有上限要求,不能低于1新币。对缴足资本无严格的时间期限,也不征收印花税,注册资本可以是新币或其他常用外币;
营业范围:只能选择不超过2个种类的营业项目;
公司地址:在成立之际必须提供一个有效的本地商业地址,公司的经营地址可与注册地址不同;
公司秘书: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聘任一名合格的法定秘书。法定秘书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jiu居民,且不能由公司唯一的董事或股东兼任。
具体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ye的商务服务机构、律师或相关政府bu门,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完整且符合规定。
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随时联系相关专ye人士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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