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条件
山东菏泽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条件如下 :
主体资格: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财务状况: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资产负债率合理,盈利能力能够支撑外债的偿还。
信用记录: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资金用途:外债资金应有明确、合规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实体经济领域。并且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但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内部管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有效管理和使用外债资金。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