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企业在香港注册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北京石景山企业在香港注册公司,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名称:提供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中文名称需以 “有限公司” 结尾,英文名称需以 “limited” 结尾。需注意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香港公司重名,建议准备 2-3 个备用名称。
董事股东信息:
身份证明材料:提供董事和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个人住址证明:可以是zui近 3 个月内由政府机构发出的,含有董事、股东姓名和实际居住地址的水电煤账单、信用卡账单等(提供其中一种即可)。若股东为法人团体,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手持身份证拍照: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董事、股东手持身份证拍照。
签字模板:董事和股东的签字样本。
股东占比证明材料:明确各股东的股份分配比例。
注册资本:一般zui低为 1 万港币,无需验资实缴,但超过 1 万需支付 1/1000 的注册资本厘印税。需确定注册资本金额。
经营范围:中文含标点符号在内不得超过 28 个字符,英文标点控制在 60 个字符以内,可大类概括填写范围。
尽职调查表(kyc) :填写关于公司董事、股东等的基本信息、业务情况等的尽职调查表格。
此外,香港政府规定香港公司必须要有法定秘书,这位公司法定秘书可以是自然人或者香港法人团体。如为自然人,需为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居民;如为法人团体,需为持有 tcsp 牌照的香港公司,且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如果北京石景山企业自身无法满足这些要求,通常可以委托专ye的秘书公司来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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