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企业在新加坡注册公司的条件
北京石景山企业在新加坡注册公司,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董事:
至少有一名董事,董事须年满 18 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至少有一位董事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jiu居民或持有新加坡创业准证的外国企业家。
公司股东:至少有一人以上担任公司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国籍不限。若多人担任股东,需说明各自所占股份比例。
公司名称:必须是英文名,以 “pte.ltd.” 结尾,不能与现有公司、保留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名称相同,也不能是违禁名称。若名称中带有敏感字眼或常见关键词,可能会延长审批时间。
注册资本:缴足资本zui低从 1 元新币起,zui高没有上限,通常对资本的缴足无严格时间期限,且不征收印花税。注册资本可以为新币,也可以为其他常用外币。
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客户可根据需求填写,字数不超过 28 个字符,zui多可以选择 2 个营业项目。
公司法定秘书:公司成立后 6 个月内,必须委任 1 名公司法定秘书,该秘书须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jiu居民或就业准证持有者。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注册地址,如注册地址有更改,必须在 14 天内通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审计师:公司成立后 3 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收入少于 500 万新币的私人公司,可免除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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