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和董事要求
股东:
新加坡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且没有国籍限制。股东数量至少为一人,股东可以同时兼任董事。
股东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常住地址等信息。若股东为公司实体,则需提供控股公司的相关证明文件。
董事:
新加坡公司至少需有一名董事,且该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永 久居民或持有有效工作证的外籍人士。董事需年满18岁,无破产或犯罪记录。
董事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地址证明等。董事的职责是管理公司事务,并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
二、注册资本要求新加坡公司的zui低注册资本为1新币,且没有上限。注册资本无需实际到位,但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设定合理的注册资本,以展示公司的财务实力和信誉。
三、公司名称要求新加坡公司名称必须为全英文,并以“PTE. LTD.”(Private Limited Company的缩写,意为私人有限公司)或“LTD.”(Limited的缩写)结尾。
拟定的公司名称需进行查册核准,以确保不与现有公司重名或过于相似。通常建议准备2至3个备选名称,以便在首 选名称被占用时使用。
四、注册地址要求新加坡公司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境内的真实商业注册地址,用于接收政府信函和法律文件。该地址不能是虚拟地址,必须是一个可以接收邮件和来访的实体地址。
五、公司秘书要求新加坡公司必须在成立后6个月内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该秘书必须是居住在新加坡的自然人,不能由公司的董事或股东兼任。公司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公司的法定文件和与政 府 部 门的沟通工作。
六、经营范围要求新加坡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对宽松,一般无严格限制。但公司在注册时需明确主营业务,通常可选择1至2项作为公司的主要经营方向。部分特殊行业可能需要申请额外的执照或许可证。
七、其他要求公司需遵守新加坡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税法、劳工法等。
公司需按时进行年审和税务申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