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要求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要点:
一、目的和依据目的: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投资环境。
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注册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适用本办法。
境外投资包括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三、备案机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权限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
四、备案条件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无违法记录: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非敏感项目:投资项目不得涉及敏感国家、地区及行业。
企业能力:企业自身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五、备案类型根据投资内容的不同,分为各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再投资。
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分为收购、合并、参股、增资扩股等。
六、备案材料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投资主体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特殊情况下,提交备案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申请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改委立项批文。
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海外投资公司章程或合作协议。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法律意见书。
近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七、备案流程前期准备:市场调研与项目策划、尽职调查、制定投资计划。
项目审批: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批准。
备案登记:项目获得发改委立项后,需完成备案手续;在市商委完成相关手续,并领取《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备案表》。
其他必要程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如涉及设备出口等,需向上海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后续管理: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变更登记等。
八、注意事项企业在对外签署具有终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或者可在签署的文件中明确生效条件为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国内企业需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长有效期。
对于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