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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的办理指南

发布:2024-06-25 12:53,更新:2024-06-25 12:53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的办理指南如下: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指南

  1. 办理流程:

    • 线上注册账户:用人单位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需注册账号,并提交相关材料。此步骤通常需5个工作日审批。

    • 线上申请:登录系统后选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上传申请材料。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

    • 现场递交纸质材料:预审通过后,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至市外国专家局服务窗口(发放受理单)。审批时间为20+10个工作日。

    • 线上补交签证扫描件:登录系统后选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后)”,上传已获发的工作签证扫描件并补充所缺材料。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

    • 获发签证至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Z字工作签证。

    • 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服务窗口审核申领证件(发放决定书)。

  2. 所需材料:

    • 高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领事认证原件和中文翻译,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人6个月内一张电子照片

    • 单位拟聘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印章)

    • 工作资格证书原件

    •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原件

    • 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附翻译)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指南

  1. 办理流程:

    • 交验护照、签证以及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 填写居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居留事由、拟居留期限等内容。

    • 提交身体健康证明: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需提交当地卫生检疫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查:经审查,如延期理由合理、充分,将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2. 所需材料:

    • 护照、签证

    • 与居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许可证明、学校证明等)

    • 身体健康证明(针对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近期照片等)

注意:以上指南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如实提交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如有需要,请咨询当地外国专家局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获取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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