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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

发布:2024-07-18 14:13,更新:2024-07-18 14:13

江苏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大致如下:


  1. 准备备案材料:企业通常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报表(包括借用外债主体和担保主体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融资计划、还款能力证明等。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以及zhaunye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另外,还需提供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申请情况,包括获批文件、相应额度使用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等。

  2. 提交备案申请: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需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和要求可参照《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企业应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3. 备案审核: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等方面。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

  4. 领取备案证明:经过审核后,若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企业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或领取纸质备案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外债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同时,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以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


此外,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企业应当由企业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但部分常见问题解答中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表述,有待后续市场观察。此外,vie 等特殊安排项下如何确定境内申请主体的问题尚待进一步澄清。

  • 以“内保外贷”模式开展的外债受发改委规范。境外母公司拟在境外举借私募债,由境内子公司和孙公司为该贷款提供1年期以上跨境担保的,需办理企业外债审核登记。

  • 针对中长期贷款,企业外债信息报送表中的主要承销商可写贷款方。但56号令项下针对中介机构(承销商)的法律责任是否同样适用于贷款方,以及在国际银团贷款交易中,中介机构责任是否同样适用于担任牵头行、安排行、代理行等角色的主体,需市场参与方持续关注。

  • 2023年2月10日前根据2044号文取得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的中长期外债项目,企业根据2044号文已获得的发改委外债备案登记依然有效,无需因56号令施行而重新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企业应按照发改委针对外债的有关要求遵守外债风险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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