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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发布:2024-07-23 13:35,更新:2024-07-23 13:35

哈尔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

  2.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3. 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以及担保主体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

  4. 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与信息报送情况;

  5. 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6. 专ye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企业应首先熟悉《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通知内容。自2020年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政务服务”频道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纸质材料。


需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企业持续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或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咨询,以确保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并且企业应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另外,企业须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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