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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加急代办

发布:2024-07-31 13:47,更新:2024-07-31 13:47

宁波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注意以下常见问题:


  1. 模式选择:首ci举借外债时,需选择“投注差”管理模式或“宏观审慎”管理模式。

    • “投注差”模式下,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可借用外债额度等于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比例乘以“投注差”。

    • 宏观审慎模式下企业外债额度上限通常为其zui近一期经审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2.5倍(非银行企业)。

  2.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应用于企业主业,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3. 额度限制:除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规定的“投注差”。

  4. 特殊规定:2007年6月1日之后新设外商房地产企业,不得举借外债。

  5.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申请报告及附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提交。

  6. 办理时间:了解审核登记的办理时限,通常审核登记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登记证明》,企业需在证明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7. 变更与撤回:若发生外债币种、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需及时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4。企业因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原因需要撤回审核登记申请的,应及时提交撤回申请。

  8. 法律责任: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9. 信息披露:企业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10. 中介机构: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ye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建议企业在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应对。同时,企业也可以咨询专ye的法律、财务等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的zui新通知和公告。此外,还可参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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