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20854478

河北张家口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办理指南——加急代办

发布:2024-08-15 13:48,更新:2024-08-15 13:48

以下是河北张家口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一般办理指南:


审批流程:


  1. 确定融资需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确定融资的需求和规模。

  2. 选择融资方式:可以选择发行债券、贷款、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外债融资。

  3. 在线申请: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企业可通过该系统提交申请。网上申报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4. 内部审批: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5. 撤回申请:如果企业在申请审核登记过程中,因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原因需要撤回申请,应及时向审核登记部门提出。


必备材料:


  1.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合法经营证明。

  3. 融资计划:详细的外债融资计划,包括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

  4. 财务报表:近一期的财务报告,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5.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关于借用外债的决议或同意书。

  6. 用款计划:详细的用款计划,说明资金的具体用途。

  7. 还款安排:清晰的还款安排,包括还款来源和时间表。

  8. 银行意向书(如有):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9. 风险评估报告:对借用外债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的报告。

  10. 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11. 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其他说明:


  1. 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相关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2.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 手机:13520854478
  • 微信:13520854478
  • QQ:37713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