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20854478

外国人来中国L字签证办理所需材料

发布:2024-09-20 09:30,更新:2024-09-20 09:30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护照有效期需为6个月以上,并至少有2张空白签证页。

    • 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2. 照片:

    • 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纸质照片1张。

    • 照片尺寸通常为48×33mm(或类似尺寸,如43毫米×33毫米),具体要求可能略有不同,需符合使馆规定。

    • 照片需为白底,头部宽度和长度需符合规定,双眼睁开、嘴唇闭合、露出双耳、神态自然。

  3. 签证申请表:

    • 填写完整的《中国签证申请表》。

    • 申请表需在线填写并打印,或在使馆现场领取并填写。

    • 申请表中的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二、支持性申请材料

  1.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 提供往返机票确认单原件或电子行程单。

    • 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需包含申请人姓名等信息。

  2. 邀请函(如适用):

    • 如非个人旅游,可能需要提供中国境内单位(如旅行社)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 邀请函需包含被邀请人个人信息、访问信息、邀请人信息等,并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特殊情况材料

  1.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

    • 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 如首 次申请中国签证,需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 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需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2. 更名文件:

    • 如申请人姓名有更改,且系改名后第 一次申请赴华签证,须提交更名文件复印件。

  3.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

    • 适用于非国籍国申请签证者,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补充材料

  • 使馆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经济来源证明、婚姻证明、出生证明等。

  • 上述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的,可能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五、办理流程

  1. 在线填写并提交签证申请表。

  2. 准备并整理好所有申请材料。

  3. 在指定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

  4. 缴纳签证费用。

  5. 等待签证审核结果,并按通知时间领取签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 手机:13520854478
  • 微信:13520854478
  • QQ:37713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