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20854478

2024黑龙江外债备案登记政策解读2024黑龙江外债备案登记政策解读2024黑龙江外债备案登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07-16 10:54:54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3520854478
联系手机: 13520854478
联系人: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2024年黑龙江企业外债备案登记政策主要是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来执行,以下是对该政策的一些解读:


政策背景与目的:企业外债备案制度是为规范企业境外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而设立。通过备案管理,政府可掌握企业外债的规模、结构和使用情况,以促进跨境融资市场健康发展。


备案范围:通常包括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贷款等1年期(不含)以上、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债务工具。适用于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基于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在境外发行债券或借用商业贷款的外债(“外”指在境外借用的债务,不论其为人民币或外币),包括但不限于gaoji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债务工具。企业必须在按照约定的初次提款前完成审核登记手续,获取《审核登记证明》。未经审核登记的,不得借用外债,且不能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申请条件


  • 企业条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 募集资金用途限制:应用于主业,并有利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审核登记细节


  • 申请主体:企业所属在境内的总部。

  • 审批机构:发改委。

  • 申请所需文件:企业应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如需要)按照发改委的文本及附件提交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 审批时间:如发改委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并未发出需要补充材料通知,申请即视为受理,审批应在受理后3个月内完成。如需补充材料,受理日期为发改委收到所有需要补充的材料之日。在受理后,如发改委提出需要补充材料,在未收到所有需要的材料之前,等待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 申请变更情形: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时,企业应向发改委提出变更申请,处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

  • 撤销情形:如出现融资计划或方案调整等,企业应向发改委提出撤回申请。另外,发改委亦有权撤销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审核登记证明。


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政策要求,确保融资活动符合规定。同时,需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备案效率和透明度。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具体政策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和变化,建议关注相关部门的zui新通知和公告。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 手机:13520854478
  • 微信:13520854478
  • QQ:3771333635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