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以下是北京朝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所需的一些材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和一般情况总结) :
企业基础材料方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内控股企业总部);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地区)企业营业执照(境外企业相关部分)复印件;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犯罪情况的声明或证明。
外债相关材料:
申请报告:
企业存续外债情况(如果有过往外债说明余额、期限、利率、还款安排等)及合规使用情况;
本次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借用外债方案:
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如贷款、债券等);
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如有,提供相关协议或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详细说明资金投向的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批文等,如果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合理性等);
资金回流安排(如果涉及境外资金回流境内的路径和计划安排等);
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大致的时间表等)。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说明:
未来外债还款资金来源计划;
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的评估和应对预案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视情况):
若涉及境外发债,如果有承销机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等)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项目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果募集资金是用于特定项目建设等情况)。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近期财务报表(用于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
若属于国家鼓励或限制等特殊领域的,相关的行业政策符合说明或证明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可能会有更新和细化要求,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新政策动态和办事指南等,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完整准确符合要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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