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条件
北京朝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通常涉及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以下是综合来看通常要满足的一些申请条件:
通用条件(基本门槛)
投资主体条件
投资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企业)。
成立时间方面,一般要求成立时间好满一年以上(不满一年通常难以提供完整经审计财务报表等较难通过审批) 。
合法合规及信誉要求
在国内无违法违规等buliangjilu、资信良好。
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一定跨国经营的能力和比较优势。
真实性要求
能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 。
需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财务方面
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0%(有一定弹性和空间) 。
商务部门备案相关特殊条件(若有)
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可能需要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对于敏感行业(如涉及限制类的行业等)、敏感国家和地区等投资,需要符合商务部门针对特定情况的特殊要求和审核标准。
发改部门备案相关特殊条件(若有)
投资额度方面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实行备案的管理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其他境外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能需要走核准等程序。
项目前期费用方面
对项目所需前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中介服务费、资源勘探费等)规模较大的,投资主体可参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前期费用提出备案申请。经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项目中方投资额。
项目变更方面
备案项目发生如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等情形需要申请变更。
有效期方面
备案通知书有效期2年。确需延长有效期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通过网络系统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延长有效期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行业限制方面,如房地产、酒店业、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金融类等境外投资受到严格限制和监管 ,不同时期和不同政策下对于申请条件可能会有微调或补充规定等,企业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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