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注意事项
辽宁大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主体资格与条件:
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且自身资金、人员、技术等能满足一定条件。
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可能因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较难通过审批。
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否则很难通过审查。
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建议高于 5%,资产负债率建议低于 70%。
投资项目合规性:
禁止涉及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违反国际条约、协定,出口我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等行为的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对于限制开展的投资领域(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要谨慎考虑。
资料准备1:
不同国家、不同行业提交的备案资料有所不同,需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投资主体关于相关投资决策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如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需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并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有权机构的确认函,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关部门会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审批流程与时间:
了解审批流程和各环节的负责部门。一般需获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外管局”)的登记或核准 1。
不同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审批权限和流程有所不同。例如,中方投资额 10 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 20 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除上述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1。
注意审批时间,如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符合核准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申请之日起,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如 20 个工作日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提出审核意见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报单位(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时间);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自受理备案申请表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 1。
商务部门在收到《境外投资备案表》后,若企业如实、完整填报且声明其境外投资无相关禁止情形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企业不如实、完整填报《备案表》的,不予备案 1。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 手机:13520854478
- 微信:13520854478
- QQ:37713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