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
浙江温州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如下 5:
准备阶段: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如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财务报表,包括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资金用途说明,详细阐述外债资金的具体投向和使用计划。
偿债计划,说明企业如何安排资金用于外债的偿还。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与外债相关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以及专ye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真实性承诺函(视情况而定)。
企业进行自我评估,确保自身符合外债备案的各项条件,如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相关刑事犯罪或因涉嫌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大厅。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但要注意邮寄的地址和要求。此外,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也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并按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需注意,对中长期贷款类外债,可先签署有关协议,但需在提款前完成备案。
审核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企业需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需要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的,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
备案决策:
审核通过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出备案决定,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若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领取备案证明:企业领取中长期外债备案证明。《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 1 年,过期自动失效。
后续事项:
企业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登录该网站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政策变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企业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发展改革部门或外汇管理局,以zui新的政策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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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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