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
以下是山东枣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指南:
一、备案条件
主体要求:境内企业应依法成立,成立时间zui好满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较难通过审批)。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和投资真实性:需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并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真实。
财务状况: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 70%。
二、办理流程
发改委备案:
投资主体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
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或不属于备案机关管理权限的,备案机关会在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
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审批发证:
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企业通过 “管理系统” 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相关办法所列情形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申请材料
一般材料2: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境外投资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关补充材料:
特定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国有企业可能需要国资委备案材料、产业布局与投资监管平台截图。
办理变更时,根据变更类型(非实质性变更或实质性变更)提供相应材料,如变更后的《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附《工商变更核准单》、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变更后的企业章程以及其他特定材料(如增资扩大项目规模或开展新项目、zui终目的地变更时,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委托大股东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的意见书、外汇汇款凭证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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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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