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审批与申报
境外投资备案审批与申报是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这程涉及多个环节,包括项目申请、审核、核准或备案以及终的确认和执行。以下是对境外投资备案审批与申报流程的详细解析:
核准与备案
项目核准:对于中方投资额较大或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核准。地方企业需通过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中央管理企业则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必要性分析等内容,并需附上相关附件。
项目备案:对于不需要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中央管理企业和地方企业的备案权限根据投资额大小有所不同。备案申请材料应包括备案申报文件和项目备案申请表及附件。
信息报告
项目信息报告:对于需要报送项目信息报告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信息报告材料,包括信息报告报送函和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投资主体凭此确认函可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
办理流程
新办: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中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备案或不予以备案。
变更:程序同新办。
补证:提供在全国性报纸上发布的证书“遗失”声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相应部门补证。
注销: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进行“终止”操作,生成“企业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打印盖章后提交相应部门,领取“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
办事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应根据具体要求准备,并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接收
通过网络办理,商务部政务大厅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其各自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
备案时限为3个工作日。
备案结果
成功备案后,将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注意事项
申请人有权依法提供申请材料并对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同时,申请人也有义务提供真实申请材料并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境外投资备案审批与申报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以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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