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指南
办理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的指南如下:
了解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企业需明确外债的定义、管理原则和具体要求。
确定外债类型和用途
企业应确定借用外债的类型(如债、永续债、中期票据等)和具体用途。外债资金的使用应聚焦主业,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提交申请
企业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简称“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企业可以使用纸质材料提交。
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简称《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如需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
后续报送信息
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企业需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采取风险隔离措施。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有效地完成中长期外债的备案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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