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
以下是北京朝阳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通常情况下在不同部门(主要是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分别所需的材料:
商务部门
《境外投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加盖公章。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发改部门
项目备案申报文件 :一般需阐述项目背景、投资主体、投资规模、投资地点、投资行业等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投资主体相关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等 )。
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如有)。
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有的情况可能需要)。
如涉及特定行业或项目可能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补充材料。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项目需填写) 。
其他可能需要注意或补充材料(根据不同情况)
如果存在多个中方合作投资主体(如共同新设)需提供双方或多方协议等合作文件。
如果企业涉及国有资产成分,可能需要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等材料。
申请材料的翻译件(如果投资目的地国家非中文语言环境且有要求),同时翻译件要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和骑缝章等。
实际办理过程中建议企业提前与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等相关充分沟通咨询,以获取准确和新的材料要求以及办理流程等细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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