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如下:
一、商务部门备案
准备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相关的出资决议;
境外企业章程或并购合同、协议;
投资主体近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境外并购项目应提供被并购新财务报表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前期工作情况说明(尽职调查、可研报告、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分析);
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
涉及银行融资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并提供对应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大同市商务局备案。
二、发改部门备案
准备材料:
核准或备案申请表;
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包括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主体近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投标/并购/合资合作项目需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非货币对外出资的要提交评估报告、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由资金证明、涉及银行融资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在发改委网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资料。
三、外汇管理局备案
将商务部门和发改部门的备案材料提交至外汇管理局进行备案。
备案手续完成之后,可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2-3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服务机构。此外,如果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等;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以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等。
大同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还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投资主体成立好满一年以上;投资主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内不得出现重大亏损;投资额不得高于投资主体本身资产额;境外投资不得涉及敏感地区和敏感行业等。具体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