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山西太原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
外债合同正本,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
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等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汇局提供);
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备案登记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同时,企业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关注相关部门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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