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除了要满足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申请主体资格:
企业应是依法在沧州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若企业属于集团整体外债规模管理试点范围,需关注集团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整体外债规模申请时,是否已将集团内所有子公司纳入拟发行外债主体的范围,未纳入的子公司后续发行外债时可能需进一步沟通 。
企业需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稳定,具有合理的偿债能力和资金使用计划 。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
准确理解外债范围:
明确中长期外债的定义,是指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 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高ji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1 年期以内的外债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负责管理 。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包括债券、商业贷款和股东贷款等)均需办理备案登记。需注意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范围内的外债额度是否已被考虑和统计,避免重复申请。
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外债,可能也需要办理备案登记,实践中发改委对此可能有要求。
明确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
提前了解备案登记流程,一般需先联系所在地国家外汇局备案登记部门,了解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然后按要求准备并整理好备案材料,前往递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初审需补充材料,要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等待复审并获取备案登记结果。
注意外债备案登记应当在外债形成或者变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企业应在借用外债之前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完成审核登记手续,避免影响外债的借用。目前,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与之前规定的 7 个工作日相比有所延长)。
申请材料准备:
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要求。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国(地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合同及协议等与外债有关的主要协议内容复印件、借款合同等金融类协议的复印件、借款银行资信报告及还款来源证明等材料要齐全。
申请表填写准确无误,内容清晰、逻辑连贯;所有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与原件一致;证明文件要有相关部门的有效签章;财务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能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外债资金用途合规:
企业可根据自身资信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决策在境内外使用外债资金,但用途应符合相关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但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信息报送与后续管理: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备案登记后,如有相关变动(例如合同内容、项目信息的修改等),应及时向备案登记部门进行变动登记。
关注政策变化: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可能会根据经济形势和国家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及时了解新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备案登记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