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的注意事项如下:
了解政策法规:熟悉国家和地方关于外债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等,确保备案申请符合要求 。
选择管理模式:首ci举借外债时,需选择采取 “投注差” 管理模式或 “宏观审慎” 管理模式。其中,“投注差” 模式下,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且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可借用外债额度等于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比例乘以 “投注差”;“宏观审慎” 模式下企业外债额度上限不超过zui近一期经审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 2.5 倍(非银行)。
明确借款主体资格与限制:
2007 年 6 月 1 日之后新设外商房地产企业,不得举借外债 。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规定管理,即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美元的,其外债规模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 4 倍;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美元的,其外债规模不得超过实收成本的 6 倍 。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zui高可借额度,应根据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计算,借用外债形成的资产全部计算为风险资产 。
准确评估外债规模: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外债的规模,避免过度负债 。
明确外债用途:外债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且用途明确、合理,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的领域或项目 。
准备完整准确的材料:
一般需提供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本次登记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要点)、外债合同正本(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营业执照和财务报告等。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等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 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批延误 。
合同条款合规:外债借款合同应包含合法合规的条款,如利率、还款方式、期限等,且符合市场惯例和监管要求 。
关注汇率风险:考虑外债还款时可能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
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在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非资金划转类外债需在入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提款备案;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无论期限长短,均应在境外债券交割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
按时办理展期手续:借款企业应于债务到期日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持展期申请、展期合同正本、《外债签约情况表》正本、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复印件等,到外汇局办理外债展期登记手续。展期合同中须注明对应的外债编号,企业展期申请中须说明当前资金状况。对于现金流充足而不偿还外债申请要展期的,应有合理原因。变更利率、金额、债权人等信息的,参照展期手续办理 。
遵守还款计划:按照备案批准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息,避免违约 。
内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外债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债资金使用和还款的监控 。
信息披露与报告:
获得备案登记后,企业应定期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外债的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 。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外债相关信息,包括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等 。
在外债存续期间,如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更新备案信息 。
咨询专ye机构: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ye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外汇管理部门等,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