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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2024-07-19 10:27,更新:2024-07-19 10:27

上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法规依据:汇发〔2013〕19 号、银发〔2017〕9 号、银发〔2020〕64 号等):


  1. 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本次登记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选择投注差/宏观审慎模式举借外债、近一期财务报表等要点。其中,从银行之外的机构或个人借入人民币外债的,应了解债权人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并在申请中说明;近一期财务报表指货币资金、其它应收款、净资产、总资产等的期末余额,如金额较大的需说明资金充足还要借入外债的原因。

  2. 外债合同正本: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需明确双方中英文名的,借款合同中应注明,之后该笔外债进账所示名称应与之相匹配。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经其他外债管理部门批准逐笔借用外债的,还应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对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正本及协议主要条款复印件、全球债券证书等材料,材料为外文的应另附主要内容中文译本。

  3. 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等材料。

  4.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选择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的,还应提供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 《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汇局提供)。

  6. 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台湾同胞则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7.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如为投资性公司,企业需提供资金用途实需的证明材料。


需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且,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外汇管理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需要注意外债相关政策规定,如除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即“投注差”)。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可借用外债额度等于外方股东资本金到位比例乘以“投注差”;宏观审慎模式下企业外债额度上限不超过近一期经审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2.5倍(非银行);2007年6月1日之后新设外商房地产企业,不得举借外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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