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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上海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2024-08-09 11:51,更新:2024-08-09 11:51

以下是办理上海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可能需要准备的一些材料(以下综合参考过往相关规定及流程等,实际建议以新官方要求和口径为准 ):


向国家发改委备案方面(主要参考新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


  1. 申请书:

    • 包括境内企业基本情况(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行业、主要经营指标等) 、境外举债安排(债权人、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外债资金回流及使用计划、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等。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 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相关决议(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用以说明公司同意进行外债的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4. 经审计的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 外债投资项目相关的文件(如果外债是用于特定项目),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审批文件等。

  6. 意向性的外债合同(如有),虽然正式合同可能在备案后签订,但意向合同有助于说明相关外债要素。

  7. 涉及担保的,提供担保文件或意向担保文件及担保人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8. 企业关于自身信用状况良好的声明或相关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9. 其他根据要求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如企业外债风险防控机制情况等。


向外汇管理局等办理外债签约登记等方面(以下以非银行企业为例)


  1. 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本次登记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选择投注差/宏观审慎模式举借外债、近一期财务报表等要点。
    注:从银行之外的机构或个人借入人民币外债的,应了解债权人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并在申请中说明;近一期财务报表指货币资金、其它应收款、净资产、总资产等的期末余额,如金额较大的请说明资金充足为何还要借入外债。

  2. 外债合同正本,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需明确双方中英文名的,借款合同中应注明,之后该笔外债进账所示名称应与之相匹配。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经其他外债管理部门批准逐笔借用外债的,还应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对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正本及协议主要条款复印件、全球债券证书等材料,材料为外文的应另附主要内容中文译本。

  3. 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等材料。

  4.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选择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的,还应提供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 《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汇局提供)。

  6. 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台湾同胞则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7.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如为投资性公司,企业需提供资金用途实需的证明材料。


需注意的是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外债用途等可能在材料要求上会有差异和补充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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