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20854478

外国人来华办理工作签证所需材料

发布:2024-09-14 09:02,更新:2024-09-14 09:02

一、个人基本材料

  1. 护照:

    • 有效期大于6个月,有至少1张空白签证页。

    • 护照首页彩色扫描件电子版。

  2. 照片:

    •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符合签证照片标准。

    • 纸质版照片1张,电子版刻入CD光盘中或提供电子扫描件。

  3. 体检证明:

    •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由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 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

  4.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 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

二、工作相关材料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2.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 外籍人与聘用单位签约的劳动合同,需加盖企业公章。

  3. 学历证明及认证:

    • zui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 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工作经验证明:

    •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三、其他支持性材料

  1. 工作许可通知: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2.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 中国入境后,24小时之内到所住派出所开具。

  3. 随行家属材料(如适用):

    • 随行家属的护照首页彩色扫描件、二寸白底彩色扫描件、体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需在本国公证以后,需当地中国大使馆认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签证申请表格: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表格需根据签证类型选择,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 缴费:在窗口开放时间携全部材料来馆办理签证并按要求缴费。

  • 取证:签证制作完毕后,申请人应根据通知时间来馆领取证件。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
  • 电话:13520854478
  • 联系人:未提供
  • 手机:13520854478
  • 微信:13520854478
  • QQ:37713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