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三亚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通常所需的材料(一般从商务部门、发改部门以及后续银行等方面分别有相应要求和材料):
商务部门(参考):
《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自行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若涉及);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为并购境外企业,还需提交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
境内投资主体在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手续时,除按现行规定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发改部门(参考):
项目备案申报文件;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企业应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应的在线平台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扫描后上传到系统);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
银行外汇审核(参考):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
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补充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
境外投资主体的章程等注册文件(若有);
投资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如涉及国内资金贷款等情况,可能需要银行贷款意向书等相关资金方面的证明文件;
若有合作方,合作方的相关资料及合作协议等;
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如涉及特殊行业、特殊政策等情况) 。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目的地、投资主体自身情况等因素都会影响具体材料要求和审核流程,同时政策也可能会动态调整和细化。建议在办理前向三亚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商务、发改、外汇管理等)进行详细咨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