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以下是辽宁大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一般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56 号),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施行,企业需按照该办法规定进行外债备案登记工作 13。
二、办理流程
资料准备235: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含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
企业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借款合同(如有)。
还款计划。
企业财务报表。
视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与外债相关的其他文件,如境外合作方信息、信用评级报告等。
线上登记: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并按照相关办事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124。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2。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进一步复查材料,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承办司局将详细审理申请材料的内容,并作出是否给予备案的决定。若材料有误或不全,会通知企业进行补充或更正 2。
获得批准与登记管理:若申请通过审核,企业需在备案系统中登记相关备案信息,如备案登记号、债务余额、起息日等,并按照备案系统的要求,定期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与透明 2。
三、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企业应对其负责 235。
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密切关注当地相关政策并与对应部门沟通确认 2。
企业应关注自身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如企业生产经营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或区域地位;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 - 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 aaa;近三年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失信黑名单,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等 2。
由于政策可能会变动,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前,应及时关注辽宁省及大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新政策指南,以获取新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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