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辽宁葫芦岛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如下 6:
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等),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其他附件,申请报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单由审核登记机关发布。
提交申请: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文件。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申请,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也可以使用纸质材料提交。
初审:
审核登记机关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申请报告或附件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以及是否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核登记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都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告知企业。企业需要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的,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或要求审核登记机关出具。
实质审核: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获得结果:企业收到审批结果,如批准,获得《审核登记证明》;如不批准,知晓理由。
后续事项:
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实际情况有所变化,企业在办理前可向相关部门咨询详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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