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香港企业(如果理解为其在香港融资然后资金用于内地等场景,如果是香港企业自身在境外的一般借贷行为等则要看境外当地要求和资金提供方等要求等)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可能需要准备的一些材料(参考内地相关规定和通常情况):
主体相关材料
香港企业的注册登记文件(包括在香港的商业登记证等能够证明合法存续和基本信息的文件)。
若香港企业存在内地控股公司(如有):内地控股企业总部需要准备其营业执照等。
香港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有途径开具)。
外债相关材料
申请书(无固定格式,需写清申请事项、企业情况、外债基本情况等)。
外债合同正本或意向性协议文本(若还未正式签订合同),合同须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及时间、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 ,包括: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若有过往外债)。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报告。
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如债券等)、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若有)、募集资金用途(要明确资金使用计划、流向等,如用于内地的具体项目等)、资金回流情况(若涉及)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例如风险预案等)。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内容真实、合法等)。
财务相关材料
香港企业近一个时期(如近一年或近三年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有),若无法提供完整审计报告,一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统计资料等也可准备。
若涉及内地资产或业务等相关的偿债能力分析材料(如涉及内地业务产生的收益等对偿债的保障分析等)。
其他辅助材料
若涉及内地的相关业务或项目等:内地相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果资金用于内地具体项目建设等)、收购合同、意向书签订情况等(相关文件可通过附件形式提交)。
涉及外汇管理方面(若有):《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若外汇管理部门有要求并提供) 。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可能还需要与内地相关的审核登记机关(通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或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等)进行充分沟通和咨询,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为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下可能存在特殊要求和补充材料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