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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签证—私人事务签证(S1和S2字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发布:2024-07-19 10:46,更新:2024-07-19 10:46

(一)颁发对象 
   S1字签证: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字签证: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shou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S1字签证: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字签证: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 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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