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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申请条件

发布:2024-08-09 11:53,更新:2024-08-09 11:53

以下是上海企业(通常从全国政策角度,上海企业也遵循这些)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一些常见申请条件:


企业主体方面


  1.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国法律在境内正式注册成立并处于持续合法经营状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 身份资格:适用于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境外企业本身不能作为申请主体(这里指的是境外企业举借外债时,其背后的境内控股企业总部等应作为申请主体来申请)。

  3. 信用记录: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申请主体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没有发生过违约或其他信用不良事件。


资金需求及使用方面


  1. 合理的资金需求:企业有真实且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

  2. 合规用途:

    • 外债资金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其他用途。

    • 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但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财务及能力方面


  1. 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

  2. 具有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3. 申请主体需要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部控制。


其他方面


  1. 遵循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如按照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外币借款和还款,并履行相应的财务报告义务。

  2. 若涉及特殊行业或有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的相关要求和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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