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外债募集资金用途:
应聚焦主业,有利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不威胁、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
不违背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不违反中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申请报告及附件:
审核登记流程: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情形发生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信息报送与披露:企业应按规定及时报送外债相关信息,并对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需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具体审核要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企业在申请前可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ye机构,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