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西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通常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
企业基础资料类
申请书(无规定格式,企业自拟说明申请外债的基本情况等)
中资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章程(或相应的企业组织文件)
外债合同相关类
外债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合同中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如果是外文合同需附主要条款中文译本)
合同附件(如还款计划、担保合同(若有)等)
财务及经营状况类
上年度或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中资企业提供)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需由会计人员审计)
资金用途说明,明确阐述外债资金的用途及对应的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以证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风险及信用类
企业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外债风险,并提出风险应对措施等,如果有机构出具的)
其他类
《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外汇局提供)
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
债权人的资质证明(如涉及境外债权人,如境外公司的注册证明等文件)
贷款方的海外银行账户信息(如有)
担保合同正本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如果存在担保情况)
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
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
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若有)
需要注意的是,广西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还可能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以及广西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如发展改革部门等)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补充其他材料或说明文件等,而且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外债形式、不同外债用途等情况下材料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